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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5 16:53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申请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手续: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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