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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5 17:52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1.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1)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2)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2.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1)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2)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
(注: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不再提供,调整为人社部门内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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