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可通过手机出示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无需提供实体身份证件;在办理政务服务等业务时,可实现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后台留存,无需再提供纸质复印件。同时,明确了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兜底保障的相关措施,将保留出示实体居民身份证调用电子证照的渠道,并优化居民身份证电子化线上服务,以更好适应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需要。
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贵州跨省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均可在贵州省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窗口进行申请办理。
群众可通过手机出示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无需提供实体身份证件;在办理政务服务等业务时,可实现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后台留存,无需再提供纸质复印件。同时,明确了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兜底保障的相关措施,将保留出示实体居民身份证调用电子证照的渠道,并优化居民身份证电子化线上服务,以更好适应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需要。
1.年满16周岁公民,本人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
(1)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3)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2.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
(1)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3)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4)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受理地公安机关核验申请材料,并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于五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发,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存疑,经核查仍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需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缴纳工本费,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受理机关领取或申请邮寄业务(邮费自理),证件直接寄递到指定地点。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1.年满16周岁公民,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人在监护人陪同下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委托亲属到受理点代为领取的,代领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和书面委托书,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领取完成后交还临时身份证。
办理窗口:贵阳市任意户籍窗口皆可办理
户籍地或居住地为贵州省贵阳市的中国公民可在网上进行查询。
公民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或委托他人在网上进行查询,受托人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1.申请人可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注册登录“贵州公安”APP或搜索“贵州110”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
2.在“贵州公安”APP或者“贵州110”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首页“便民服务”模块“查看更多”中找到“无犯罪记录证明”,按照提示填写相关情况、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料后提交查询申请。
公安机关将通过短信告知申请人申请是否受理成功。受理单位办结后,公民可在“贵州公安”APP“我的”里面“我的办件”中查看或下载、打印查询结果,或者“贵州110”微信公众号中“个人中心”模块“我的”里面“我的办件”中查看或下载、打印查询结果。
办理窗口:网上申请或者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辖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