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服务>情景式一件事服务>车务一站式服务专栏>常见问题&知识库
发布日期:2023-11-07 09:57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章《附则》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属于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免予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因此,如果是在非户籍地办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登记的,不再需要提供暂住证、居住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