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退休及待遇申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向待遇领取地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由本人向待遇领取地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为退休的老年人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即: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均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身故。退休人员身故后其遗属还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所需资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以下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人事档案;
3.能证明符合退休条件的佐证材料。
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还需提供:
1.证明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依据;
2.《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公示表(参保单位)》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权益告知书。
注:按照《贵州省退休“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填一张表,包含6份申请材料,同时可办6个事项
办理流程图:

1.市本级:85813312
2.云岩区:86520332
3.南明区:85866475
4.观山湖区:85103093
5.白云区:84409311
6.乌当区:86844260
7.花溪区:88231026
8.清镇市:82577502
9.开阳县:87252339
10.息烽县:87727492
11.修文县:82372233
12.贵安新区:8812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