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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个春假期间校外培训事宜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6-03-31 11:13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亲爱的同学、家长朋友:

今年我省首次推行春秋假制度,春假与清明节假期相连,孩子们将迎来一个亲近自然、接触社会、放松身心的美好假期。为让春假期间“把时间真正还给孩子”,引导学生及家长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有益的假期,特向您提出以下温馨提示:

一、严守政策规定,自觉抵制学科培训

根据“双减”政策要求,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及春假期间一律禁止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假期开展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都是违规行为。请广大家长提高警惕,主动拒绝参加以“一对一”“高端家政”“众筹私教”“托管辅导”等名义变相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不参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共同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把假期真正还给孩子,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快乐的春假。

二、坚持理性选择,优选合规培训机构

若您孩子在春假期间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需求,请务必选择证照齐全、资质合法、信息公开的正规机构。报名前要认真核验机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收费标准等信息,不选择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保持理性和谨慎。为方便家长了解相关信息,建议您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支付宝“校外培训家长端”小程序,选择具备资质、信誉良好的培训机构(视频|“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使用指南←点此可查看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具体操作流程)。

三、规范交费行为,确保个人资金安全

为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入读前您应仔细阅知培训内容、期限、退费标准等核心条款,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缴费后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拒绝接受与实际培训内容不符的“白条”收据。交费时,请家长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支付宝“校外培训家长端”小程序进行线上交费。缴费金额按规定不得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标准您可拒绝支付。要坚决抵制一次性大额预存、跨年度缴费、私下转账等行为,警惕以“充值赠课”“套餐折扣”等营销陷阱规避线上缴费监管,防范产生矛盾时“退费难”等风险。

四、强化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假期监护责任

春假期间,请家长切实履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科学规划假期生活,不盲目攀比、不超负荷报班;要加强对孩子交通、消防、食品、防溺水、防诈骗等安全教育和监管。春假期间,我们倡导保障学生充足睡眠和户外活动时间,更多地让孩子开展人文地理考察、农耕劳作、生态保护、红色教育、非遗传承,或到博物馆、科技馆参观等户外活动,让孩子在旅途中健康快乐成长。

五、主动参与监督,共同呵护孩子成长

春假期间,如您发现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宣传、恶意收费等问题,请积极向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举报,共同打击校外培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投诉举报电话:

贵阳市教育局:0851-87988490;

云岩区教育局:0851-86512604;

南明区教育局:0851-85863463;

花溪区教育局:0851-83871660;

乌当区教育局:0851-86841405;

清镇市教育局:0851-82586053;

修文县教育局:0851-82372149;

息烽县教育局:0851-87721398;

开阳县教育局:0851-87221123;

白云区教育局:0851-84607163;

观山湖区教育局:0851-84119017;

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0851-88900539。

最后,祝春假愉快,阖家安康!

贵阳市教育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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