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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贵阳市人民政府 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服务的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25-09-18 18:34:0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一、出台《贵阳市人民政府 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服务的意见(试行)》目的是什么?

为有效解决贵阳贵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有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推进领域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切实打造公平透明、高效便捷的交易营商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安排,制定《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服务的意见(试行)》。

二、出台《贵阳市人民政府 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服务的意见(试行)》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聚焦当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存在的围标串标、明招暗定、先建后招(先做后采)等突出问题,自2025年起,力争3年时间,通过进一步压紧压实交易各方责任,构建系统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监管和服务,营造规范透明、竞争有序、高效便捷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出台《贵阳市人民政府 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服务的意见(试行)》的工作任务是什么?

(一)压实招标(采购)人责任。招标(采购)人全面履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责任,把好项目决策关、把好招标(采购)组织关、把好招标(采购)条件关、把好招标(采购)人代表选择关、把好合同执行关、把好异议质疑处理关。

(二)压实行政监督部门责任。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要强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监管,规范项目入场条件管理、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规范评标专家管理、规范投标人(供应商)行为管理、规范异议投诉处理。

(三)压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科学评审,发挥辅助监管职责,强化内控管理,维护交易公平,优化营商环境。

(四)异常行为登记报告责任。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异常行为登记报告制度,凡遇违规过问、打探、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形的,应如实登记、及时报告。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国有资产、产权、企业采购等已入场交易的,各方主体要参照上述要求,依法落实相关责任。

(六)碳排放权、排污权、林权、用水权等暂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其他资源要素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制定行业标准,加快推进上述资源要素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实现应进尽进,能进则进。

四、出台《贵阳市人民政府 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服务的意见(试行)》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一)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贵阳贵安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管理,定期通报成员单位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协调解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贵阳贵安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成员单位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根据职责分工,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督办、通报,并提出问责处理建议。

(三)强化专责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报告等情况,对被监督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深挖细查、严肃处理各类问题线索背后“责风腐”问题,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四)强化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共享,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并进行总结推广,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五、适用范围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市管有关企业,贵安新区有关部门,适用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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