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贴息:是指对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之间的利息差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补贴。
① 申请人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至少应在申请前6个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② 申请人及配偶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
③ 申请人为商业贷款主借款人及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④ 申请时商业贷款未逾期;
⑤ 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位于贵阳贵安,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商业贷款主借款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出贴息申请,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资料。如原商业贷款银行为非中心受委托贷款银行的,可向任一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银行及中心参照公积金贷款受理及审批规定完成受理和审核,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与中心签订贴息协议。协议生效后,中心将贴息资金划转至约定的收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