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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08 15:51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现将《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4号)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天(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4日)。

公告单位: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

监督电话:0851-87989247(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12317、12345;

通讯地址: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C区C202办公室;

邮    箱:gzgyfp@163.com

单   位

省级巩脱任务资金分配金额

备注

贵阳市区、市、县合计

14300.00


花溪区

35.00


乌当区

26.00


白云区

2.00


观山湖区

17.00


开阳县

78.00


息烽县

55.00


修文县

44.00


清镇市

69.00


南明区

0.00


云岩区

0.00


附件: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4号)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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